为做好新形势下新能源消纳工作,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提出新能源发电业主和省级电网企业、增量配电网企业等需于每月15日前在填报系统中填写运行数据。
根据光伏电站消纳监测统计管理办法,各光伏电站应按照电网企业的相关要求提供光伏电站基础数据以及满足质量、精度要求的预测和实时运行数据。
(1)光伏电站基础数据:包括光伏电站装机容量、逆变器型号与台数、逆变器容量、逆变器效率、光伏组件型号与数量、光伏组件标准工况下的设备参数、样板逆变器台数及容量等。
(2)光伏电站预测和实时运行数据:包括逆变器功率、发电量、运行状态等,样板逆变器实时出力曲线,光伏电站并网点预测功率、实际功率,光伏电站可用功率,气象监测数据。数据应实时采集,采集周期根据光伏电站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5分钟。
各地能源主管部门应积极做好新能源消纳数据组织填报工作,电网企业应按照“应报尽报”原则配合推动已并网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按月及时完成信息填报。
原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