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甘肃省将鼓励光伏制造企业总部落户甘肃,对在省内投资建设急需或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的装备制造企业,实行与发电企业同样的土地等优惠政策。根据日前甘肃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甘肃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甘肃省将鼓励发电企业竞争择优、同等条件下就近采购光伏设备与产品。《通知》明确,甘肃省将从精益生产、成本优化、增值服务等各方面入手择优扶优,推行高技术、大规模、全产业链整合,不断延长光伏产业链,增加规模经济效应,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依据资源禀赋,结合发展要求,立足就地消纳,集中分散并举,多能互补共建,电网同步配套,创新体制机制,合理规范布局,抓住龙头建基地,多点布局促发展。在未来发展中,政策支持完善有力,装备制造产能扩大,就地消纳显著增强,光伏产业对全省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明显提升。2015年底并网装机达到500万千瓦以上。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及新能源微电网示范工程、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开展三大光伏示范建设
甘肃省将抓好百万千瓦级大型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合理布局、有序推进,以园区带局部,将资源配置、项目建设、基础服务、电网配套适度向基地(园区)集中。
在抓基地集中规模建设的同时,支持基地之外其他太阳能资源较丰富、电网接入条件较好且就地能消纳的地区分散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积极开展沙漠光伏、戈壁光伏、生态农业光伏示范建设。
多能互补方式建设项目
《通知》明确,甘肃省要抓好多能互补项目建设,根据条件许可、发展时序布局,适时利用现有电网设施,开展风光互补、水光互补、光伏储能等多能互补方式的项目建设。在省内具备条件的地区探索实施风光储输一体化试点建设。
同时,扶持一批建设速度快、资金实力雄厚、技水水平先进、管理程序规范、有配套产业项目的企业,扩大其投资和装机规模,在全省培育形成3-5个装机50万千瓦以上的光伏发电大户,增强发电企业抵御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加快建筑物光伏发电应用
在光伏发电资源运用方面,甘肃省将积极推广屋顶光伏和光伏发电建筑一体化建设,鼓励省内新建的工业厂房、大型会展场馆、商业综合体、体育场馆、机场、车站、保障房、污水处理厂、办公楼、居民小区以及条件较好的小体量建筑进行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优先在用电价格较高的工业园区和工业企业的屋顶进行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建设。
实施31亿元独立光伏供电工程
2013年启动、2014上半年全面建成总投资3.1亿元独立光伏供电工程,以解决庆阳、甘南、张掖、陇南、白银、兰州、武威、平凉、天水、酒泉等10个市州的1.8万户、8.8万无电人口用电问题。鼓励相关企业采用和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设光伏采暖和制冷示范项目。在城市推广建设或改造光伏路灯、交通信号灯、城市景观等工程。加大光伏衍生民用产品研发生产力度,使新能源发展更多惠及广大群众。
提升光伏产业技术创新力
同时,甘肃省将加强政策引导,优化产业布局,拓展发展空间,控制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以现有产业园区为建设平台,支持各地积极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引进和支持技术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多晶硅和光伏电池制造企业发展,培育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优势的光伏电池制造企业。
加强甘肃省现有装备制造企业与光伏发电产业的产品对接研发,利用现有设备、人才和技术,顺应市场需求,加大逆变器、控制设备、相关组件等光伏新产品的研发力度,提高系统集成能力和产品的市场响应能力,支持企业实施创新成果产业化。推动光伏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先进信息技术等其他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光伏产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