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于近日发布《关于组织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发改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等部门持续推进我国太阳能热发电技术产业化发展,并组织一批光热电站示范项目的建设。其中要求支持的示范项目应达到商业应用规模,单机容量不低于50MW。
光热发电优于光伏发电,未来发展空间巨大。全球太阳能资源约为目前全球能源总需求的2850倍,但太阳能的利用还远不及资源量较小风能和水能,未来仍有巨大的开发利用空间。光伏全球应用比较广泛,但光热发电在很多方面具有明显优势,1)光热发电可以通过介质如熔盐进行热储能,延长发电时间,实现电站调峰,利于电网接入;2)光热发电效率最高可达30%左右,而光伏发电效率一般在15%左右;3)光热未来尤其塔式电站成本下降空间大,而光伏发电的成本下降空间相对有限。
国内光热电站项目储备充足,重点培育50MW及以上项目和系统集成商。截止2014年底我国各省市处于规划开发阶段的光热电站规模总计已经达到2.65GW,苦于缺乏相关政策引导和扶持,大部分项目均处于前期规划阶段。此次能源局下发《光热示范电站建设的通知》将有利于地方政府推进各规划中项目的备案工作,使更多光热电站项目进入建设开发阶段。同时,《通知》中明确指出,通过示范项目建设,1)要形成国内光热设备制造产业链,支持的示范项目应达到商业应用规模,单机容量不低于50MW。2)培育若干具备全面工程建设能力的系统集成商,以适应后续太阳能热发电发展的需要。
明确技术路线,利于产业发展。前期,国内市场中已有多个基于不同光热电站技术路线的1MW实验项目,而此次《通知》中将包括槽式、熔盐塔式和水工质塔式技术被选定为国内光热电站示范项目的首选技术路线,这也将是我国光热产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从全球已投运光热电站情况来看,槽式技术电站占比达80.7%;而规划中项目塔式技术占比约62.5%,槽式和塔式光热电站技术在国际市场中已被证实具备商业化运营能力。
规范示范项目发展。除制定清晰的发展目标和技术路径外,《通知》中还要求为减少重复建设和浪费,对同一技术来源和类型的项目要控制数量。对各地申报项目数量做以下限制:同一项目业主在一个省(区、市)的项目超过1个时,应为不同的技术路线;一个企业可以在不同的省(区、市)申报项目,但总数量不超过3个,同一技术路线和技术来源的不超过2个。如按照30元/w建设成本,单个项目规模为50MW,一个企业可获得45亿元的光热电站示范项目总包合同。






























